2月1日上午,许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兑现”新闻发布会,省级新闻媒体驻许记者站与许昌市的主要新闻媒体受邀参加。
会上,许昌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刑侦支队支队长黄昆,介绍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取得的成果,并向举报有功群众当场兑现3万6千元奖励。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许昌市公安局把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柴某安、史某峰、宋某亭、杨某占、郭某生等涉黑恶团伙案件40起,带动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2018年,全市多发性侵财案件同比下降15.6%,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在《2018河南社会治理发展报告》中,许昌的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均居全省前列。
2018年2月8日,许昌市公安局发布《许昌市公安局关于有奖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制定了奖励办法。在各级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来访地址等方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工作举措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
据介绍,为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许昌市公安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开辟宣传阵地建设。统筹运用各类社会媒体资源,与许昌日报社合办《警界》专版的基础上,充分依托许昌市电视台《平安许昌》电视普法栏目,开设“扫黑除恶”专栏,同时以“平安许昌”为龙头的微博、微信、头条号等自媒体矩阵平台,开设了#扫黑除恶#专题的网络宣传,持续不断的宣传扫黑除恶的法律政策、打击重点、举报途径等内容。
(二)着力加强正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持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破的大案要案,展示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的成效和亮点。截至目前,市局扫黑办牵头全市公安宣传部门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共发稿10951篇,其中中央级媒体125篇,省级媒体1146篇,市级媒体9680篇,广电媒体9685篇,掀起了公安宣传工作新高潮。
(三)开展社会面宣传活动。紧密围绕“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这个核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多样化宣传方式方法,在乡村、街道社区、车站、集贸市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张贴联合通告共35.2万张;悬挂、上墙扫黑除恶标语共42780处;在网吧、宾馆、餐饮、超市等商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共118900处;在广场、楼宇等各类户外电子屏滚动播发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邮址、信箱、互联网平台,发布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开展窗口单位宣传活动。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警务室、户籍室、车管所、出入境等窗口单位,采取了悬挂、喷刷标语、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了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五)开展公安自媒体宣传活动。以“平安许昌”为龙头的微博、微信、头条号等自媒体矩阵平台,开展了#扫黑除恶#、#政策解读#、#权威发布#等话题的网上专题宣传活动。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发布相关信息近3万余条,转载近20万余人次,阅读量达24万余人次,全方位、多声道、多层次传播许昌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向人民群众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确保稳定的决心,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近2000条,有力助推许昌市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2018年9月20日,许昌警方向举报有功群众共兑现奖励5万元。2019年2月1日,在发布会现场,许昌警方再次向举报有功群众兑现奖励3.6万元,这些奖励举措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随后,围绕许昌市有奖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相关情况,许昌市公安局扫黑办主任、刑侦支队支队长黄昆和许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政委胡延昌、许昌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李国亮就深入发动群众的具体措施和奖励办法、举报方式等问题接受了记者的提问、采访。
据了解,2019年,许昌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15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咬定目标使劲打;高标准开展线索核查,高质量强化案件侦办,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快速判决一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一步深挖彻查,坚持“扫黑、打伞、断血”三位一体同步推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和有奖举报政策,鼓励动员人民群众敢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不断夺取专项斗争的新胜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