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表彰建安区检察院、长葛市检察院为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院党组成员侯华生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会议、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八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对市检察院党组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意见建议。
许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赵艺林强调,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决策部署,聚焦“求极致、过得硬,争先进、创一流”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活动,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刻不停将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推进。
一要突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凡事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着力筑牢政治忠诚。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不动摇,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规矩。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政治督察工作的意见和省院政治督察工作办法,研究制定市院政治督察实施方案,年内启动对基层院的政治督察。营造优良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思想政治教育,做深做实“廉政家访”,激发弘扬向德、向善、向上、向好的内在力量。
二要扛稳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全面从严不动摇。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业务中心工作、日常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干部要努力当好表率。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坚持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在“常”和“长”上下功夫。检察干警要从严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守住拒腐防变防线,年轻干部要扣好廉洁从检“第一粒扣子”。专责部门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检务督察、干部人事等专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优化考评方案,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协助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要健全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检察权运行、风险排查、常态化个案评查、司法办案智慧监督等机制,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督察工作力度。推进执法督察“案件化”办理,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制约监督,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抓深抓实“三个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关键少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市院每月通报填报情况,每季度开展专项督察,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常态化倒查,把“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严管厚爱保护干警合法权益。严格区分办案瑕疵责任与违法办案责任,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做好司法惩戒调查与纪检监察调查工作衔接,加强检察官合法权益保护。
四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紧盯重要节点,不懈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节日节点教育管理和查处整治力度。紧盯关键少数,突出从严治“长”。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坚持从全市两级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起。紧盯遵纪守规,严查违法乱纪。坚持从严管理和从严查处两手抓、两手硬,加大纪律作风督察力度,认真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紧盯工作落实,形成优良作风。贯彻落实“13710”工作制度和市委“高效率、快节奏、勇担当、抓落实、令行禁止”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五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巩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全面加强监督制约。完善问题动态排查、整改落实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不断完善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用好用活“四种形态”。认真落实《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意见》,常念“监督经”、常打“预防针”,防止小问题拖成大毛病。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建立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着眼强化源头防范、源头治理,坚持以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水平。提高检务督察部门监督执纪能力建设,不断增强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过硬本领。凝聚内部监督合力,建立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联动机制。主动接受、自觉配合、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会商机制,听取监督意见,抓好问题整改。
许昌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基层院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全市两级院受表彰先进代表在主会场参会。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基层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