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承办法官先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各听证人员对申请人的病情、社会危害性及监外执行后进行社会监管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询问,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会后法庭将会择期作出决定。
据悉,西峡法院将一些涉黑恶罪犯、累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听证程序纳入到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当中,一方面通过各方质询、听取意见,促使法官做出公正的判断。另一方面,也是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下的创新实践,体现了西峡法院对审判工作的自我监督,在彰显法律权威的同时还兼顾司法温情,以确保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李克选 李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