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3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184例,现有重症病例49例,现有危重病例34例,累计死亡病例11例,累计治愈病例313例。其中:确诊病例中,信阳市243例(含固始县30例)、南阳市146例(含邓州市17例)、郑州市142例(含巩义市9例)、驻马店市137例(含新蔡县10例)、商丘市88例(含永城市14例)、周口市69例(含鹿邑县7例)、平顶山市57例(含汝州市1例)、新乡市55例(含长垣市12例)、安阳市50例(含滑县2例)、许昌市37例、漯河市33例、洛阳市30例、焦作市29例、开封市25例(含兰考县5例)、鹤壁市19例、濮阳市13例、三门峡市7例、济源示范区4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1587人,2月13日已解除观察5112人,诊断为疑似207人,共有937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据了解,截至2020年2月13日24时,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7例,新增治愈出院3例,累计治愈出院6例。确诊病例中,魏都区9例,建安区10例,东城区9例,襄城县6例,开发区1例,长葛市1例,禹州市1例。最小者为2岁6个月男童。
2月14日,祖孙三代3名确诊患者同日出院患者系许昌市第1例、第3例和第8例确诊患者,为一名51岁女性患者、一名29岁女性患者和一名2岁6个月男童患者,均为许昌市卫生健康委通报的确诊病例。
骆某某,女,51岁,武汉市人。来许居住地隶属魏都区新兴街道办事处,患者于1月22日与其女儿、外孙共3人自驾车辆从武汉至许昌投靠亲戚。1月24日发病,入住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崔某,女,29岁,武汉市人(病例1女儿),来许居住地隶属魏都区新兴街道办事处,1月27日20时许,患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由专用救护车将其转运至许昌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隔离治疗。
赵某某,男,2岁6个月,武汉市人(病例1的外孙,病例3的儿子),来许居住地隶属魏都区新兴街道办事处。1月22日其母亲驾车和外祖母从武汉来许,其外祖母于1月26日被确诊,其母亲于1月29日被确诊。患者先在许昌市人民医院隔离观察,后转送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患儿症状轻微,核酸检测呈阳性。
据了解,经过许昌市中心医院医护团队的全力救治,先后进行2次检测,3名患者的病毒核酸结果均转为阴性,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中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许昌市中心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3人已达到出院指征,患者出院后还需定期复查。此前,许昌已有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痊愈出院。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37例确诊病例情况:
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51岁,武汉市江汉区人。1月20日,患者与其女儿、外孙共3人自驾车辆从武汉至许昌投靠亲戚。本人及其亲戚防病意识均较强,知道自己从疫区来,加上在许昌没有其他朋友,与许昌其他人没有密切接触。其亲戚在许昌为其单独提供一套房子,并提前备好所需生活用品。后续所需物资均由其亲戚购买放在其门口,自行取用。患者一家3人在许临时居住期间自行隔离,患者本人无外出史,无其他密切接触者。目前患者正在许昌市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许昌市疾控部门已经对其居住地和交通工具进行严格消毒,对其密切接触者女儿和外孙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第二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49岁许昌市人,1月13日从武汉旅游返回许昌,20日晚上出现发烧、乏力等症状,21日到附近诊所诊疗,25日到许昌市中心医院就诊,直接入院隔离治疗。接到报告后,市疾控中心、魏都区疾控中心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立即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赴市中心医院、病人家庭开展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对已调查到的4名密切接触者(含诊所医生)进行了追踪登记和隔离医学观察,对病人家庭和污染场所进行了彻底消毒。目前该病例正在许昌市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4名密切接触者未出现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等可疑症状。
第三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29岁,许昌市首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二人为母女关系,均来自武汉。1月27日20时许,患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由定点医院用专用救护车将其转运至感染性疾病科隔离治疗,目前,该患者病情及情绪均稳定。
第四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23岁,许昌市人。患者在武汉工作,1月20日从武汉乘高铁回许,22日下午出现干咳症状,在家自行服药。1月28日症状不见缓解,到许昌市中心医院就诊,入住隔离病房治疗。
第五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38岁,许昌市人。患者在武汉工作,1月21日一家4口自驾车从武汉回许,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在家自行服药未就诊。1月28日病情未见好转,其丈夫骑电动车将其送至许昌市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
第六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56岁,襄城县人。患者在武汉务工,1月22日晚20时从武汉乘高铁回许, 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8日由救护车接至襄城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第七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51岁,武汉市人。患者于1月23日晚上与其妻、妻姐3人自驾车来许,28日晚上出现发热、干咳,29日上午入住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第八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2岁6个月,武汉市人。许昌市首例患者的外孙,第三例患者的儿子,1月22日其母亲驾车和外祖母从武汉来许。其外祖母于1月26日被确诊,其母亲于1月29日被确诊。患者在医院隔离观察,症状轻微,目前核酸检测呈阳性。
第九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45岁,东城区人。患者去武汉旅游,于1月20日乘高铁回许昌,1月29日出现发热,1月30日凌晨前往许昌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住院隔离治疗。
第十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51岁,建安区人。患者1月20日从武汉自驾车回许昌,1月26日发病,1月29日到许昌市中心医院就诊并住院隔离治疗。
第十一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30岁,襄城县人。患者于1月23日乘坐高铁回许,1月27日发病,1月30日上午到襄城县人民医院就诊后住院隔离治疗。
第十二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30岁,长葛市人。1月14日到汉口医院安装医疗器械,1月15日乘高铁回许,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9日至长葛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住院隔离治疗。
第十三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58岁,禹州市人。曾于1月16日至22日到武汉办事,1月22日乘高铁回许昌,1月26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0日由禹州市120转运至禹州市人民医院就诊并住院隔离治疗。目前病人病情稳定。
第十四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60岁,居住地东城区。自述发病前未到过武汉,无明确武汉归来人员接触史。1月27日晚上出现发热症状,1月28日到许昌市定点发热门诊就诊,1月30日又到许昌市定点医院就诊输液,症状未缓解。于1月31日下午,收入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第十五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59岁,居住地东城区。患者长期居住武汉女儿家,于2020年1月19日由女儿驾车一起返回许昌。1月31日出现胃部不适、轻咳症状,2月1日上午由家人开车到许昌市中心医院就诊,并收入隔离病房治疗。
第十六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24岁,襄城县城关镇人。患者1月16日-19日到武汉旅行,20日乘火车到许昌,并乘坐公交返回襄城县。1月26日,出现发热、上颌干疼,步行到襄城县人民医院就诊,并居家隔离治疗。2月1日下午,患者骑电瓶车到襄城县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隔离病房治疗。
第十七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51岁,襄城县城关镇人,系新增病例1母亲。患者在其儿子返家后一直共同生活,2020年1月29日患者出现咽痛,1月30日出现咳嗽、发热症状,自行服药未缓解,2月1日下午与其儿子一起骑电车至襄城县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隔离病房治疗。
第十八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63岁,居住地东城区,系许昌市首例确诊病例(注:1月26日确诊病例)二姐夫,与其一家三口有密切接触史。患者自1月28日起在许昌市人民医院隔离病房留观,1月31日上午出现发热,目前在许昌市人民医院隔离病房治疗,病情稳定。
第十九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46岁,湖北人。患者于1月23日从武汉自驾车到建安区亲戚家。1月31日出现发热,自服药物未缓解,2月2日前往许昌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入住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第二十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60岁,建安区河街乡人,与武汉返许人员有密切接触史。1月27日出现咳嗽,1月31日出现发烧症状,2月2日到许昌市人民医院就诊,并住院隔离治疗。
第二十一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59岁,建安区河街乡人,与武汉返许人员有密切接触史。1月28日出现发热、胃热,服退烧药自行退烧,2月2日到许昌市人民医院就诊,并住院隔离治疗。
第二十二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58岁,建安区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其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高烧症状,2月3日由120送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第二十三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59岁,建安区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其在隔离观察期间自觉腹胀,2月3日由120送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第二十四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15岁,湖北省武汉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头疼,2月3日由120送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第二十五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34岁,襄城县麦岭镇人,常年在安徽务工,1月20日与其妻自驾车返襄。患者于1月25日发病,2月3日到襄城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就诊隔离治疗,2月4日由救护车转送至许昌市中心医院住院隔离治疗。
第二十六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27岁,居住地开发区龙湖办事处辖区,常年在义乌经商,1月10日与家人自驾车从义乌返许。患者2月1日出现发热干咳症状,自行服药未就诊。2月4日到许昌市立医院就诊后,由120转送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第二十七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王某某,50岁,居住地隶属魏都区文峰办事处,长期在武汉工作,1月21日乘火车回许。无症状,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在许昌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第二十八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贾某某,46岁,居住地隶属魏都区文峰办事处,系新增病例1的妻子,2月6日到许昌市人民医院就诊,症状轻微,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在许昌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第二十九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鄢某,28岁,居住地隶属魏都区南关办事处原军分区八一市场,长期居住武汉市洪山区。1月21日乘Z150次火车从武汉回许,2月5日中午出现发热症状,下午由魏都区疾控中心专用车辆将其转送至许昌市中心医院住院隔离治疗。
第三十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贾某某,55岁,居住地隶属东城区天宝街道办事处万象春天小区。1月24日与确诊病例14同桌打麻将,2月1日上午出现发热,到许昌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口服药物治疗,症状好转。2月2日起,作为确诊病例的接触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月6日,出现乏力、发热,入住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第三十一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杨某某,55岁,确诊病例30贾某某的妻子,居住地东城区天宝街道办事处万象春天。患者2月4日出现口苦口干、烧心等症状,无发热,未就诊。2月6日下午到许昌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遂将其隔离留观,2月7日住院隔离治疗。
第三十二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谭某,33岁(确诊病例25马某某的妻子),襄城县麦岭镇白亭东村人。患者常年在安徽务工,1月20日与丈夫自驾车返襄,其丈夫于2月3日到襄城县人民医院就诊,并确诊为新冠肺炎,谭某作为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月7日下午16时左右,襄城县人民医院急救车把患者从家中接到皓邦集中隔离区,当天晚上19时患者出现发热39.0℃,21时由救护车送至襄城县人民医院,并入住感染性疾病科隔离治疗。
第三十三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李某某,49岁,系病例26刘某某(从义乌返许)弟媳的母亲,发病时居住在建安区陈曹乡伍连村父母家。1月23日在中原国际饭店参加女儿的婚礼,1月24日-2月3日居住在东城区祥瑞小区亲戚家,2月3日回建安区陈曹乡伍连村娘家居住,2月4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先后到陈曹乡卫生院许田分院、陈曹乡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10日到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对其进行隔离治疗,并于当天晚上由120转运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人病情稳定。
第三十四例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李某某,80岁,系病例33李某某的父亲,建安区陈曹乡伍连村人。1月23日在中原国际饭店参加外孙女的婚礼后,回建安区陈曹乡伍连村。2月6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先后到陈曹乡卫生院许田分院、陈曹乡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10日到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对其进行隔离治疗,并于当天晚上由120转运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人病情稳定。
许昌市新增3例确诊病例情况:
第三十五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许某,58岁(病例33李某某的婆家二姐),居住在东城区半截河街道办事处祥瑞小区。1月24日——2月3日李某某来许某家居住,2月11日李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当日许某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被送到东城区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后转至许昌市立医院留观。2月12日许某出现胸闷等不适症状由救护车转送到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人病情稳定。
第三十六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许某,61岁(病例35许某的大姐),郑州人。患者于1月4日来许,居住在东城区半截河街道办事处祥和小区小妹家,1月27日——2月3日又与病例33李某某共同居住在祥瑞小区病例35大妹妹家,2月10日出现发热症状到发热门诊就诊,当天晚上由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许昌市立医院隔离观察,2月12日晚由许昌市立医院救护车将其转送至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人病情稳定。
第三十七例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史某某,55岁(病例35、病例36的小妹女儿婆婆),居住在建安区蒋李集镇农场三分场。1月23日——2月9日在东城区半截河街道办事处祥和小区儿子的岳母家居住,并与病例36许某共同居住多日。2月7日出现发热,自服药物,效果不好,2月9日患者从儿子岳母家回到居住地后再次发热,到建安区蒋李集镇某诊所就诊,效果不佳。2月11日上午,其丈夫骑电车将患者带到发热门诊就诊,由120送至许昌市立医院隔离观察,2月12日转入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以上患者目前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均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对病人家庭及污染场所进行了彻底消毒。
疾控部门提醒:近日,许昌市发生了与非武汉回许人员有接触史者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为防止疫情在内部扩散,请各社区(村)严格落实群防群控措施,认真排查近期非武汉回许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情况。外地返许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症状,请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主动到单位或社区(村)登记,隐瞒病情造成疫情扩散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同时,广大市民也要及时了解与自己有密切接触的非武汉回许人员身体状况,如对方有发热、咳嗽症状,自己也要居家隔离14天,为了小区居民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市民群众监督本小区和身边人员,发现情况及时举报。(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