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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在线”审判 防疫办案两不误
2020-02-07 19:15:00   来源:视觉河南   责任编辑:邓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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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外雪花飘飘,“线上”暖意融融。2月6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通过微信视频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借力信息化技术,实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与法院审判工作的有机结合同向推进。
  
  上诉人袁某某与被上诉人冯某某、原审被告陈某某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月5日开庭,受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干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便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经短信、电话与各方当事人协商,均同意以微信视频方式于2月6日上午进行线上开庭。
  
  为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庭审前,案件承办法官徐晓勇做了全面细致的准备工作,并在“微信视频庭审群”中告知各方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做好庭审准备,保持微信通讯信号畅通,注意庭审过程中的疫情防范。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身份核实、宣布法庭纪律、庭审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庭审规范、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以PDF的形式上传到“微信视频庭审群”由各方当事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核对,无误后在群内确认,同时告知各方当事人在疫情结束后及时到法院在纸质版笔录上签字。审判全程在“微信视频庭审群”内留痕,一个半小时的庭审顺利完成。
  
  “在“战疫”期间,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诉讼活动,既有利于疫情防控,又可避免案件延期,还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在更利于纠纷化解的同时,也体现了人民法院人性化司法和为民司法理念。”许昌中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庭长徐晓勇说。
  
  据了解,许昌中院将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探索完善网上开庭、微信视频开庭等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向社会提供安全便捷、智能精准、公平公正的司法服务,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同向推进“两手抓、两不误”,让公平正义在战“疫”时期如期而至,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梁靖 徐晓勇 杨亚菲)

【责任编辑:邓小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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