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培 姚浩瀚)2021年11月10日凌晨,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许昌市区一居民家中的电动车起火。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居民停放在自家一楼的电动三轮车正在燃烧,且有大量高温浓烟顺着楼梯间向楼上蔓延。经过救援人员的奋力扑救,现场明火很快被扑灭。
经现场勘查发现,起火建筑为一居民自建房,共三层,一楼为门厅及厨房,二楼三楼用于日常生活及住宿,楼上楼下有一部室内敞开楼梯相连。该居民停放在一楼门厅的一辆电动三轮车被完全烧毁,二楼部分家具、电器、墙壁在高温烘烤和浓烟的作用下存在有不同程度的损毁和烟熏痕迹。
据户主介绍,当晚电动三轮车在一楼门厅充电,他们在二楼休息时听到响声,下楼查看时发现电动车正在起火燃烧,便立即对火灾进行扑救并拨打119报警,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将火扑灭。
据了解,此次火灾事故中,幸亏当事人发现及时,第一时间逃生并组织扑救,否则非常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每年11月是全国119消防宣传月,各地都在开展以“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为主题消防宣传活动。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城市小区楼栋严禁电动车搭乘电梯入户室内充电,农村地区村民确需在自建房室内充电时,务必与居住部分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要因为一时之便,心存侥幸而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