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某集团公司因经济纠纷将北京某电气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许昌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判决被告北京某电气有限公司支付河南某集团公司各项赔偿共计1.7亿多元。在此期间,被告北京某电气有限公司名下财产被依法查封,但由于客观原因被查封财产一直未强制执行。随后,因债权转让,河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接管债权。2021年3月底,河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要求法院对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案件办理。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北京某电气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在多方查询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果后,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的房产及地上附属物可供执行。为及时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被执行人北京某电气有限公司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经研讨和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该院决定对房产及地上附属物进行司法拍卖。
2021年8月27日,该标的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正式开拍。在起拍价1.07亿元的基础上,出价人竞价交替上升,互不相让,不断刷新拍品价格。经过激烈角逐,8月28日,该标的最终以1.7亿余元的价格成交,溢价率为59%。
“执行过程中,由于案情复杂,案件标的相对较大,涉及第三方债权转让、工人工资优先受偿、信访等诸多因素,我们在做好财产查控处置的同时,积极与当事人及第三方协调沟通促进矛盾化解,严格按照执行程序将案件有序推进,争取既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又不让被执行企业因司法拍卖陷入困境,起到了较好的效果。”该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梁靖 牛丹 徐亚磊)